學生請假規則 重大改革

身心調適假正式上路~
本校學生請假規則於113年4月10日第52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!
將於113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實施。

1.學生覺察自己身心健康及情緒短期心理不適者,得提出申請。
2.每學期准假以三日為限。半日或一日請假無須檢附佐證。
3.連續二日申請者須有醫療院所或相關輔導機構門診紀錄,連續三日者則須檢具診斷證明文件。 

相關請假規定請詳閱本校學生請假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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